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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御盟國際驛館四季卡 》會員規範
驛館會員 |
- 會員資格 : 凡年滿 25 歲之中外人士均可申請入會。
- 會員種類 : 限個人會員,不含公司法人。
- 會員卡限本人使用。 (入會費為新台幣壹萬元)
- 申請辦法 :
- 填寫申請表乙份
- 審核通過後繳足入會費,即可成為正式會員。
- 本驛館保有最後審核通過會員入會之權利。
會費 |
- 入會費為新台幣壹萬元 ,有效期限為期一年,入會時須一次繳清。
- 本入會費不得折抵餐費(餐費另計)。
- 本公司有權依實際情形調整會費。
會員權利與義務 |
- 會員在本驛館之一切消費,以現金或信用卡支付繳清。
- 會員會籍不得轉讓。
會員優惠內容 |
- 會員於館內餐廳S.S.A.W消費享九折優惠(服務費一併折扣)
(特殊活動安排,恕不得與其他優惠同時併用)。
- 每月會員享有一次AW法餐用餐免酒水服務費(以五瓶為限)。
- 會員獨享開瓶費尊寵價$500/瓶(以每瓶750ml計算之),限會員本人列席方可享此優惠。
- 會員生日當月於法餐用餐贈生日禮-客製手工蛋糕一模。
- 視情況優先升等包廂。
- 享有免費停車優惠
- 會員之優惠恕不得與其他專案併用。
- 其他專案及各項活動則另行通知。
會員退會及會籍終止 |
- 會員主動表示終止會籍者,須30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御盟國際驛館,並交還會員卡。
- 退會者入會費恕不退還。
- 任何會員如發生以下情形者,御盟國際驛館得隨時通知終止其會籍。
- 因會員或其家屬之違法不當行為,以致影響御盟國際驛館之榮譽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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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會員因重大刑案判決確定有罪者。
- 會員經御盟國際驛館通知終止其會籍者。
- 因上述情形經御盟國際驛館終止會員資格者,入會費將不予退還。
其它約定 |
- 住房貴賓、會員及親友攜入本驛館之物品、金錢等,本驛館不負責保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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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工作規則之規定,本驛館工作人員均不得受託保管貴賓任何私人物品。
- 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本驛館所有之物件,如住房貴賓、會員及親友不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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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任何形式之廣告及主體陳列,皆不得出現本驛館內。
- 會員地址如有變動,應以書面通知本驛館,如未經通知,致使信函無法送達時,視同已送達。
- 本驛館保有變更、取消、補充或增加上述約定之內容或以其他規則取代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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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則 |
- 本約定書如解釋發生爭議時,應以中文為依據,並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。
- 本人熟知本約定書,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全部規定,特以簽署以為憑。